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6-08 13:03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市政府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范》《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就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计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泰州市消防条例》,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承办。

(二)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利,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泰州和体育强市建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由市体育局牵头承办。

二、规章修订项目

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令第10号),由市应急局牵头承办。

三、规章评估项目

为保证规章的遵守和执行,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对《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和《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号)开展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周年报告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承办,《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和《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号)周年报告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承办。

 

附件: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

附件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 

序号

文件名称

项目类别

牵头部门

1

泰州市消防条例

年内制定

消防救援支队

2

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年内制定

体育局

3

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年内修订

应急局

4

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

周年评估

市场监管局

5

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周年评估

城管局

6

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周年评估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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