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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4-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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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打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户外广告景观,提升市容市貌和环境品质,以高颜值城市风貌迎接第二十届省运会的举办,根据《泰州市户外广告规范提升行动方案》(泰城管发〔2020〕25号),经研究决定,2021年对市区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整治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一高两强三突出”的决策部署,以“规范、安全、美观”为目标,以解决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数量多、设置乱、品质低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清除违法违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全力塑造美在内涵的品质之城,打造靓丽宜居的健康之城,致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之城。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以市区范围内涉及省运会重要道路、比赛场馆周边、迎宾线路、重要商圈以及重要节点为重点整治区域(省运会市区比赛场馆清单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整改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对发现的处于许可期限内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通知产权人或业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许可逾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含高立柱广告),予以拆除。

(二)整治不符合规范的店招标牌设施。一是对长期空白闲置、年久失修、画面破损的店招标牌设施,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对店招标牌构件进行维护更新或拆除,版面补充公益广告画面;二是拆除严重影响、破坏建(构)筑物外立面形象以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风格和整体景观不协调的店招标牌设施;三是拆除遮挡建筑物窗户,影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店招标牌设施;四是存在“一店多招”或“多层多招”情形的。

(三)打造市区广告店招精品亮点。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以“彰显特色、体现风格、提高品质”为目标,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至少要选择2条主干道,对沿街商铺店招标牌设施(同时考虑卷帘门)进行专题设计和提升改造,打造广告店招精品亮点区域,着力提升市区户外广告品质。

(四)消除重大违法广告历史积存案件。全面拆除历史积存的10起重大违法广告设施,做到各个击破、逐一销号、依法处置、全面结案。力争把此类重大违法广告案件的处置作为典型案例,对今后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在户外广告监督执法管理过程中起到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5日—3月31日)

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开展全面调查,查清基础资料,重点摸清各类户外广告业主信息、设置形式、规格尺寸、审批情况及安全隐患等,建立纸质台账,列出拟进行整治的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工作计划安排,需在3月31日前报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宣传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与广告企业、各经营单位和个体商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对接沟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争取最大范围的理解和支持,将风险和隐患降低到最小。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31日)

1.自行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发布整治通告,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通告要求,对列入整治清单的违法违规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限期完成自行整改和拆除工作;

2.集中整治。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对象进行梳理,对照问题清单,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和专业施工单位,实施分类分批集中整治。整治成果相关资料(自制图文形式,含前后对比照片)于10月31日前报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照整治清单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批验收,通报整体整治进度和各地完成情况,对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整治行动提供良好组织保障。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市城管局成立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管局局长孙桂银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处,负责牵头制定相关工作要求、汇总信息、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在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城管部门与市本级、以及市本级各单位间要按照规范行使城市管理市级事权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顾全大局、加强沟通、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协同合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杜绝出现推诿扯皮、各自为政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和人情干扰。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执法活动的预案,遇到重大疑难、突发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三)依法实施,规范有序。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统一标准、严格执法,确保公平公正,严禁选择性执法和区别对待。坚持说服动员在先、强制执法在后,防止出现执法冲突和负面舆情事件。同时加强违法违规广告店招设施拆除、存放、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纳入考核,务求实效。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地各单位整治情况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行动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做到违法违规广告店招设施应拆尽拆。同时,将本次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进行考核评分。

 

附件:1. 省运会比赛场馆清单(略)

          2.         区(管委会)拟整治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问题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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