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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7-0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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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医药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办公室,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8日

 

 

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交传〔2019〕209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泰安办〔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交通运输“两客一危”及港口危化品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改革发展、责任落实、专项整治、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同步开展,相关工作贯穿全年。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促进安全责任落实。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公开课”、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三是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介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交通运输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二是结合“七进”活动,在车站、码头、船闸、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集中咨询日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宣传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三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交通运输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一是以“两客一危”、港口安全为重点,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精品,并在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三是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风险,以“两客一危”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两客一危”和港口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针对汛期的气候特点,加强大风、雷电等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演练,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与信息传递渠道,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促进综合应急能力的提高。

(五)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认真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一是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学习《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二是要求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三是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和“举案说法进企业、下基层”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安全大讲堂”、培训班等形式,对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促进安全知识入心、安全意识扎根。四是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安委办组织的“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遴选活动,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平安交通”引领下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径。

(六)开展安全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突出道路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公路安防和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行为随手拍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专题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系统各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两客一危”和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1.明查暗访专题行。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前期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企业和单位,推动属地政府和“两客一危”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化品运输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2.重点行业专题行。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以宣传贯彻《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为主题,邀请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的记者组成采访报道组,深入“两客一危”和交通运输重点危化企业一线,围绕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采访报道,推动化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地。

3.典型宣传专题行。深入发掘、宣传一批奋战在全市交通运输战线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最美人物、先进典型,掀起向市“骏马奖”获得者—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长胡德荣同志学习的热潮,充分展示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凝聚安全发展的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4.网上安全生产专题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用好“12345”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分管领导任主任,局属各事业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安监处、法规处、工会、经济办、质监站、港口处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保障经费投入。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系统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与“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强化主体责任,以月促年、以责促安。二是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针对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强化预防,明确重点,督促企业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三是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持安全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部门联动、媒体联动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围绕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凝聚责任落实正能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公众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省厅制作、整理了一批交通运输安全公益海报、读本绘本、宣传折页、PPT、动画、警示教育片等宣传教育资源(https://pan.baidu.com/s/1fjlqnF1Y7eUbglvrq-bWLA  提取码:8mt7),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策划制作宣传资源与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大力推送,营造立体化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四)注重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局安委办;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上午10:00时前报送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月”一周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考核内容;请于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局安委办联络员:张艳,电话(传真):0523-868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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