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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2019年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5-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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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现将《“健康长江泰州行动”2019年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2019年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泰办发〔2019〕14号)、《“健康长江泰州行动”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泰健康长江〔2019〕1号)、《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2019年实施方案》(泰环宣指〔2019〕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向环境污染宣战”决策部署,以科学布局沿江地区水产养殖空间、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优化提升水产养殖环境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沿江地区渔业绿色生态环境体系,推动沿江渔业转型发展,形成现代水产养殖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到2019年底,沿江地区水产养殖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健康养殖、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建设生态健康养殖试验示范基地3个,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主导、主体负责。充分发挥行政推动、政策引导、法律监督作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有污染必治理”的要求,明确水产健康养殖责任主体,落实健康养殖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加强养殖源头管理,推进养殖设施标准化、养殖模式生态化、养殖过程清洁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尾水处理科学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提升养殖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优化结构、绿色发展。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和养殖生产方式,大力发展长江名特水产品生产,大力推广生态混养、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模式,把生态健康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沿江水产养殖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落实水产养殖环境属地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环境监管等工作机制,推进养殖环境长效管护,有效巩固提升健康养殖工作成效,持续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禁养区养殖清退。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清退禁养区内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长江江滩养殖清退工作,清退养殖生产单位25家,面积1191.5亩。其中泰兴市19家,面积982.9亩;高港区6家,面积208.6亩。

(二)推进养殖环境优化提升。按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要求,对标养殖尾水原位修复、循环利用、达标排放要求,推进百亩连片养殖基地养殖环境改造提升,建设试验示范基地3个。重点完善进排水系统,设置进排水口标识牌;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的电力、增氧设施及养殖设备;有养殖尾水排放的,必须配套建设尾水净化处理设施,采用生物、物理等净化措施,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三)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按照《泰州市水产养殖单位清洁生产基本要求》,推动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建立养殖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养殖记录、规范生产过程、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推广应用全价配合饲料,控减动物源性冰鲜饵料投喂,全面推广应用生物制剂调水改水技术,以及科学用药、减量用药、生态防病等技术,严禁使用农药进行清塘,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和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养殖废弃物治理,推进蟹池刈割水草、病死水生动物、饲料药品等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严禁乱抛乱弃。

(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统筹考虑沿江地区水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水产养殖现状,全面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养殖模式,落实健康养殖管理措施。一是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加快压减草鱼、鲫鱼等大宗产品生产,大力发展长江青虾、河蟹、刀鱼、鳜鱼、长春鳊等消费需求旺、效益好、污染少的优质水产品生产。二是调整养殖生产方式。对沿江地区的河沟、自然庄沟,重点发展生态增养殖,禁止投饵、施肥、用药。对沿江地区的池塘养殖,特别是集中连片高密度池塘鱼类养殖,因地制宜采取 “改”(实施生态化改造,配套尾水净化区域和措施)、“控”(控减养殖密度、养殖容量)、“转”(藕渔综合种养、稻渔综合种养)等措施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三是推广应用生态健康模式。推动用水和养水相结合,鼓励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生态混养、种草养殖、仿野生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沿江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引导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产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鼓励村级集体组织在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积极研究探索尾水处理巡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排查阶段(2019年3月—2019年4月)。开展长江岸线2公里范围内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排查,全面掌握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养殖类型、养殖方式、主养品种、产量、养殖尾水处理方法及排放去向等基本情况,建立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电子档案。

(二)动员布置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沿江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动员布置,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明确实施主体。根据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场逐户制定健康养殖、清洁生产和尾水治理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对照工作任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禁养区清退工作。按照“一场一策”、“一户一策”要求,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清洁生产和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沿江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进度,对照禁养区清退任务和沿江地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评估指标,对清退任务完成情况及生态健康养殖达标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完成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市区完成任务情况,组织进行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沿江市区农业农村局是本辖区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政策扶持。沿江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研究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强化政策集成与配套,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重点支持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建造,支持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和生态循环渔业项目,不断加大对生态渔业建设的投入力度,为沿江地区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产健康养殖良好氛围。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为全市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积累经验、作出样板、提供示范。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已将沿江地区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列入今年农业农村工作重要工作内容,年终将对沿江地区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通报至沿江各市区政府。

 

     附件:1、2019年“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任务分解表

              2、沿江地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评估指标

 

 


  

附件1:

2019年“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任务分解表

 

市(区)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靖江市

水产健康养殖

按照“一场一策”、“一户一策”要求,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落实健康养殖管理措施。

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80%。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生态健康养殖试验示范基地

1个

泰兴市

禁养区清退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清退禁养区内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9家。

清退率100%。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健康养殖

按照“一场一策”、“一户一策”要求,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落实健康养殖管理措施。

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80%。

建设生态健康养殖试验示范基地

1个

高港区

禁养区清退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清退禁养区内水产养殖生产单位6家。

清退率100%。

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水产健康养殖

按照“一场一策”、“一户一策”要求,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落实健康养殖管理措施。

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80%。

建设生态健康养殖试验示范基地

1个


 

附件2:

沿江地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评估指标

生产单位名称


养殖类型


所在乡(镇)村组


面积(亩)


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

适用类型

评估分值

得分

一、

采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1、规模养殖应根据本单位养殖类型、主养品种特点,采用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规模养殖

15


2、零星池塘养殖应控制养殖密度、控制养殖容量、控制投饵,安全用药,禁止施肥。

零星池塘养殖

15

3、非禁养区河沟实行生态增养殖,不施肥、不投饵、不用药。

河沟养殖

15

二、

优化提升养殖环境

1、养殖区环境整洁,池塘整齐规则,基础设施完善,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增氧机械、设施、设备。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2、生产管理用房配套,储物、饲料、药物等分区域隔开存放。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3、有养殖尾水排放的,配套建设尾水净化处理设施,采用生物、物理等净化措施,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在排水口设置标识牌。无养殖尾水直接排放的视同合格。

规模养殖

5


三、

规范养殖生产管理

1、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生产健康养殖技术操作规程。

规模养殖

5


2、清塘使用茶籽粕、生石灰、漂白粉等高效无残留药物,清塘后及时清理死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使用农药进行清塘。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3、以投喂全价配合饲料为主,饲料来源于合法企业。控减动物源性冰鲜饵料投喂。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4、使用渔药符合《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5、生产生活废弃物、蟹池刈割的水草和病死水生动物规范集中处置,严禁乱抛乱弃。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10


6、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

规模养殖、零星池塘养殖

5


四、

落实尾水处理措施

 

1、规模养殖:采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综合运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水质调控技术、生态防病技术等措施,实行养殖用水原位生态净化修复。或建设、运行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尾水生态净化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规模养殖

35


2、零星池塘养殖:采用控制养殖密度、控制投饵量、应用生物制剂调水改底等措施,实行养殖用水原位修复。

零星池塘养殖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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